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副院長屠新泉說:2008年中方曾經提出過五起對美反雙反調查,取得了一定成果。這次就是為了督促美方讓這些成果和勝訴案件的推論。這次中方啟動程序的時機,是正確的。
屠新泉:前兩年,WTO上訴機構支持了中方的主張。但美國沒有認真地執行這些裁決。包括在新的雙反調查中仍然採取了一些不公平的做法。在這個情況下,商務部發起了這樣的WTO爭端解決機制是非常及時和必要的。
按照WTO規則,中方提出磋商請求之後,美方應該在10天之內 ,答覆是否同意磋商;在30天內,雙方應進行磋商,在60天內,磋商應該有個結果。如果這三個時間點,對方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中方將有權要求WTO爭端解決機構設立專家組,審理這個案件。
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月美國商務部作出的“雙反”稅率目前仍是初裁,目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在對中國光伏企業展開調查,而匯總兩家政府機構意見的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終裁稅率,到今年11月份才會正式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