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陸委會”負責人賴幸媛還提出“不武制度化”,“陸委會”另一前負責人趙建民解釋說“不武制度化”就是使雙方以後不論遇到什麼問題“不會有人想用和平以外的方式來解決”,“與和平協議不是一回事”。26我們不清楚,這是她(他)們個人的意見,還是出於馬英九的授意,反映馬英九當局在和平協議構想遭到反對後企圖另辟蹊徑。所謂“不武制度化”的意思無非是要大陸方面作出不使用武力處理兩岸分歧的承諾。那麼問題是,台灣方面準備作出什麼相應的承諾呢?台灣政治大學湯紹成教授提出可以“九二共識”和雙方共同反對國土分裂作為達成這種協議的前提。他認為現行台方的“國家安全法”中有禁止“主張分裂國土”的規定,台方做這樣的承諾有法律依據。27筆者認為,如果台灣當局能明確作出反對國土分裂(包括台獨、疆獨、藏獨)的承諾和保證,大陸似可考慮承諾不使用武力解決台灣問題,並相應地適當調整對台軍事部署,減少或撤移台海前沿布防的導彈,並就此與台方達成相應的和平框架協議。由於這樣的協議符合台灣民眾維持現狀、維護兩岸關係的和平的願望,又不涉及國家統一、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等台民眾現階段不願接觸的敏感問題,因此也許較有可能達成。對大陸方面來說,這樣的協議並不違反《國家反分裂法》。如果台方違反反對國土分裂的承諾搞台獨,大陸方面仍可以台方毀約為由使用武力。這實際上就是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的協議,但不涉及從法律上終結內戰、兩岸關係的最終安排等問題,是一種中程性的協議(西方稱為Modus Vivendi)。這種協議也可分別通過若干單個問題的協議如兩岸建立熱線協議、海峽中線協議以及領導人的聲明等形式來體現。如能達成這樣的協議與ECFA、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及其他經濟文化協議配套,則可以認為兩岸穩定的和平發展框架基本建成。
如果能在馬英九的第二任期內建成這種不會因台灣島內政局的變動而使兩岸關係發生反覆的和平發展框架(架構),那對兩岸都是極大的利好。大陸可以集中更大的精力搞現代化建設,不必一天到晚擔心台灣會從祖國分裂出去;台灣也可以安心發展經濟,提高民眾福祉,不必一天到晚擔心大陸會使用武力。在這樣一個穩定的和平發展框架下,兩岸的經濟合作和人文交流定能提到一個更高的水平,有利於雙方經濟繁榮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進一步提高;政治上將逐步消除隔閡,實現良性互動;文化上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謀中華之振興。在這樣一個框架下,台灣一定可以獲得更多的國際活動空間,包括以適當方式參與亞太區域經濟合作機制。對台灣來說,如果說有什麼損失的話,那就是分裂派搞台獨更不可能了。但這與其說是一種損失,倒不如說是丟掉了一個包袱,或者說,消除了一種隱患。因為台獨就是戰爭,就是台灣人民的災難。對有意實行轉型的民進黨人來說,這種框架的建成實際上也是為他們解了套,使他們能從一個無法實現的迷夢的糾結中解脫出來。
兩岸穩定的和平發展框架的建成意味著長期以來存在的台灣海峽熱點的消除,有利於亞太地區以至全球的和平穩定,對國際社會來說,特別是對美國和亞太地區的國家來說,也是一大利好。建成了這樣一個框架,美國就不必經常為台海可能發生危機而傷腦筋,中美關係中一個經常引起摩擦並可能引發嚴重衝突的因素將逐步減弱,有利於中美戰略互信的提高和互利雙贏、積極合作關係的健康穩定的發展。建成這樣一個框架,也有助於亞太地區區域經濟合作的進一步發展,有助於更快更好建成中日韓、中日韓加東盟各國(10+3)的自由貿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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