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和國企是攜款潛逃重災區
國家社科基金《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的調查顯示,金融系統和國有大中型企業,是攜款潛逃的重災區。在他們的調查中,外逃貪官中,金融系統、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約占87.5%,其他部門約占12.5%。
金融系統和國企,不僅貪官跑路多,卷走的金額更加驚人。
2000年從澳大利亞押解回國受審的上海大東江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蕭洪彬,他製造了全國騙購外匯金額最大的非法經營案,騙匯7.6億美元。
2001年,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原行長餘振東,夥同許超凡、許國俊貪污4.83億美元,2004年被押解回國。
2005年,中國銀行哈爾濱分行河鬆街支行行長高山,卷款8.39億元,與妻子一起逃往加拿大。
“外逃貪官大多是國有企業‘一把手’,或者分支單位的‘一把手’,對於企業運營及財務有絕對的操控權,能夠接觸到巨額資產,利用手中權力大肆侵吞國有資產。”李成言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李成言還指出,不分行業看特征的話,“裸官”群體是外逃貪官的“預備隊”。“大多數外逃貪官,第一步都是讓孩子和夫人先出去,然後自己擇機潛逃。這些貪官年紀都比較大了,如果親人都不在身邊,錢又都匯出國了,自己一個人在國內怎麼生活呢?”因此,防逃,首先要看好“裸官”。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今年2月發布的《“裸官”監管調研報告》顯示,38.9%的公職人員認同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46.7%的公職人員認為其子女可以擁有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其中省部級、司局級、縣處級對此認同的人數均超過半數,分別為53.3%、53.4%、51.7%。
《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組長王明高表示,外逃的政府官員大多年齡在50歲以上。比如,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出逃時59歲,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出逃時58歲,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里出逃時57歲,等等。“政府官員往往在臨退位時外逃。只有達到一定級別後,才有可能積聚巨額的不法資財。在位時,可以用權力掩飾自己的腐敗行為,但一旦退位,害怕被追查,所以在臨退位時一走了之。”
這些腐敗官員去了哪兒?根據林雪標的研究,他們當中,身份級別高、涉案金額大的腐敗官員,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等;身份級別相對較低、涉案金額相對較小的腐敗官員,大多就近逃到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等;還有一部分外逃者通過香港中轉。
由於美國、加拿大、日本,以及多數歐洲國家尚未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這給跨國追捕造成了現實障礙。而腐敗官員卻因此得以“逍遙法外”。近年來,不斷有媒體報道,諸如新西蘭高檔汽車銷售商將來自中國的“小留學生”列為最高端客戶;美國也爆出了富人區因不明背景的中國家庭遷入而拉動民宅價格上升的消息。
“中國貪官外逃,在國外某些地方已經成了有一定影響的現象,比如,加拿大甚至有貪官小區,他們住在一起,組織起來,形成合力。”李成言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