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2010年7月,北京卷煙廠與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共同舉辦了一項長跑助學活動。這與《控煙公約》的精神相悖,吳宜群於是不斷寫信反對,並準備進行公益訴訟,而結果卻讓她大跌眼鏡。
“這項活動最後遭到了處罰,因為主辦方竪了幾塊大牌子,上面出現了煙企的名字,這被工商部門認定為未經批准投放煙草廣告。但罰誰呢?最終竟罰了那個製作廣告的公司。”
最讓吳宜群無奈的是,有記者就此事追問希望工程捐助中心,其答覆稱,中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必須拒絕這樣的愛心。
“在他們眼裡,《控煙公約》被直接無視了。”回憶起這場“勝利”,吳宜群沒有絲毫興奮,甚至有些苦澀。
“你有政策,我有對策”
如何才能抵制煙企的干擾?
許桂華的意見或許代表了不少控煙人的想法:盡快調整中國的控煙履約機制;盡快實行煙草專賣局與煙草公司的政企分離;盡快出台符合《控煙公約》要求的國家煙草控制規劃。
2006年1月,《控煙公約》在中國生效。而6年後,國家層面的控煙規劃仍未出台,今年兩會,面對質疑,工信部部長苗圩承認“控煙不力”,並坦言“規劃仍在制定之中”。
而據知情人士對記者披露,致使規劃“擱淺”的關鍵之一在於,衛生部堅決要求寫入“警示圖形上煙包”這一條,而與中國煙草總公司“一隊人馬兩塊牌子”的國家煙草專賣局執意不肯。
事實上,按照規定,《控煙公約》生效3年後,所有卷煙製品的包裝上都應有“宜占可見部分的50%或以上,但不應少於30%”,並且“輪換使用”,同時能夠“準確說明使用煙草後的有害後果”的健康警語,最好有警示圖片。
然而,你有政策,我有對策。2006年,國家煙草專賣局組織課題組編寫了《對案及對中國煙草影響對策研究》一書。這成為煙企應對控煙的策略總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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