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2011年54個縣級財政實現政府性收入1116.84億元,其中公共財政收入579.65億元。 |
中評社北京6月9日電/新京報報道,部分縣級政府在招商引資中,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70億元;而本身在支出方面又財力吃緊,過度依賴轉移支付。昨日,審計署公布54個縣財政性資金的審計調查結果。
29名涉案人員被查處
此次,審計署組織對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4個縣(市、區、旗,財力狀況好中差各約占三分之一)財政性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
其中,13起涉嫌違紀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涉案人員29人,其中縣處級幹部4人),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非稅收入占比超6成
調查顯示,縣級財政性收入結構不盡合理。當前縣級政府的獨享稅種(如契稅等)稅源較為分散,縣級財政性收入中非稅收入占比相對較高。2011年,54個縣實現的財政性收入中,非稅收入占60.45%,非稅收入占比超過稅收收入20.90個百分點。
審計署表示,由於非稅收入大多有規定的用途,縣級政府難以統籌安排。
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
同時,一些縣在招商引資中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一些縣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將企業繳納的稅收、土地出讓收入等,通過財政列支等手段返還給相關企業,減少了縣級可支配財力。
審計調查的54個縣中,有53個縣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與國家政策明顯相悖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文件,以財政支出方式變相減免應徵繳的財政性收入70.43億元,其中2011年變相免征33.36億元,相當於其當年一般預算收入的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