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婧頔 廣西南寧 學生
近日,又一起幼師暴力事件引起人們關注。鄭州一幼兒園的老師,因為孩子在午休時說笑而罰他們相互打耳光,班裡十幾個孩子都受到這種“待遇”,有的孩子臉上還出現了不少紅血絲。(6月26日,河南商報)
文章開頭之所以說“又一起”,其中的原因估計大家都心知肚明了。近年來被媒體曝光的幼兒園教師體罰學生事件可謂是一次又一次的刺痛人們的心:長沙幼兒園老師把女童拎起雙腳離地扇耳光、江蘇興化板橋幼兒園7名兒童因上課說話被老師用電熨鬥燙傷、陝西旬陽縣磨溝幼兒園園長,因小朋友不能完全背誦課文,用火鉗燙孩子們的手……相對起之前這些事件的嚴重程度,此次事件造成的後果可以說是輕了許多,但事件本身一樣惡劣的性質不得不再次挑起我們的神經。老師命令孩子們相互之間打耳光,打在的不僅是孩子身上,更打在了人們心上。
首先被打受傷的當然是這些年幼無知的孩子。在本該度過歡樂童年時光的幼兒園裡,卻面臨著生理和心理的雙重危害。老師是幼兒園班級“小世界”的主宰者,不僅影響著孩子們的是非判斷,也影響著孩子們的行為方式。早期教育對孩子的人格培養至關重要,因此體罰的種種不良影響大家都不難想象。
其次被“打”的是家長。孩子在幼兒園被施加暴力,不管誰家的父母都會心疼。可是心疼歸心疼,我們的家長往往也很少反思自己。乖巧孩子在幼兒園被“惡毒”老師虐待的事件畢竟只是極端案例,老師迫於管教無效而動用武力才是常見原因。就像本次事件,老師數次教導,孩子仍不改正,老師最後採取暴力手段固然有錯,但孩子的確也有不對的地方。有些父母對孩子的溺愛程度已經到了“講不聽又打不得”的地步,孩子在家犯了錯,家長不僅沒有用正確的方式引導,反而還一再縱容,讓孩子養成的不良習慣和性格。當孩子在幼兒園遇到問題,父母不問青紅皂白直接追究教師的責任,這是否不太公平?這一“打”應該打醒我們的家長,教育孩子,父母本身就應該肩負最大的責任。遇到了問題,也該從自己身上多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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