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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束後,奧巴馬發表講話 |
中評社北京6月29日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星期四維持了醫保改革法中一項關鍵性條款,被視為奧巴馬總統的一項重大勝利。
據美國之音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6月28日在一項具有歷史意義的判決中維持了奧巴馬總統醫保改革法中的“個人強制保險規定”。該規定要求從2014年開始美國人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就會被罰款。
最高法院判決指出,政府有收稅權,如果把對沒有醫保的人所實施的罰款看作是一項稅收,聯邦政府就有權要求美國人購買醫保。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在代表多數大法官的意見書中強調,該判決不涉及法律事實本身。他表示,至於這個法律是否體現了健全的政策,應該由民選官員來判斷。
醫保改革法全稱“保護病患與支付得起的醫療保健法案”,旨在把目前沒有醫保的3千多萬美國人納入醫保體系。它是奧巴馬就任總統後努力推行的一項重要立法。2010年3月,在得到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批准後,由奧巴馬總統正式簽署成為法律。
在法庭作出最後判決之前,支持和反對醫保改革法的人士曾雲集聯邦最高法院門前為推行各自的觀點而據理力爭。
來自俄亥俄州的注册護士湯姆•康納利(Tom Connelly)說,這個法律使沒有醫療保險的人以及不在醫療照顧計劃或醫療援助計劃中的人都能得到支付得起的醫療保險。
他說:“所有公民都應該有得到照顧和醫療保險的權利。從經濟上看,我們花費巨資在醫療保健上,但是收效卻不是很大。我認為,醫療保險改革法會改進我們在醫療體制方面的花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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