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5個多月前,在韓國“專屬經濟海域”內緣,浙江台州的一艘漁船上13名中國船員遭到韓國海警毆打,並被判繳納約合48萬元人民幣的巨額罰金。在接到韓國檢方的控告書後,船長王小富依據韓國法律提出正式裁判申請。明天,在韓國濟州島地方法院,浙江台州漁民與韓國海警的糾紛案將迎來第二次庭審。
漁船被判罰8千萬韓元 船主不認可指控
作為“浙台漁運32066”號圍網運輸船的船主,顔可青已經再次奔赴韓國,為明天將要上演的浙江台州漁民與韓國海警糾紛案的第二次庭審做準備。
顔可青:目的就是要討回正義討回公道,就是要提醒韓國海警要理性的對待我們中國漁民。
今年1月17號編號為“浙台漁運32066”的圍網運輸船在韓國海域遇到了巡邏的海警,韓國海警對船長王小富和12名船員進行了毆打,並對漁船做出了金額高達80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約為43萬元的罰款。
4月5號,韓國檢方向船長王小富發出控告書,並提出了兩項指控。王小富的代理律師之一,北京市邦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明俊:
劉明俊:第一項是妨礙公務執行,第二項是違反在專屬經濟水域對外國人漁業的主權管理的相關刑事法律。
對於韓國方面的指控,船主顔可青並不認可:
顔可青:王小富是個老實人,根本做不了這種事。而且春節也快到了,船上12個人都是湖北的,外地的,他們不可能在春節的時候跟海警打架,他們都是老老實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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