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從明年1月1日起,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醬油等預包裝食品如果沒有食品營養標簽將不得銷售。昨天,衛生部發布《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食品標簽中有營養聲稱或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的,均需強制使用營養標簽。
醬油蝦丸等須貼營養標簽
北京晨報報道,衛生部表示,強制食品生產企業使用營養標簽有助於引導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促進公眾膳食營養平衡和身體健康,逐步減少鹽、脂肪和糖的用量,提高食品的營養價值。
不過,並非所有預包裝食品均要使用營養標準,部分食品可豁免,如生肉、生魚、生蔬菜、水果、袋裝鮮蝦、魚塊兒、肉餡兒、木耳、蘑菇、現制現售食品等。調味品、甜味料、香辛料、茶葉、咖啡豆、酵母、食用澱粉等也可不使用營養標簽。酒精含量大於等於0.5%的飲料酒類產品、飲用天然礦泉水、飲用純淨水及其他飲用水等可不使用營養標簽。
但預包裝速凍面米製品和冷凍調理食品,如速凍餃子、包子、湯圓、蝦丸食品等,及加工企業集中生產加工、配送到商場、超市、連鎖店、零售店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腐乳、醬菜、醬油等應當按標準規定標示營養標簽。
衛生部表示,鼓勵豁免的預包裝食品按本標準要求自願標識營養標簽。
營養成分功能禁添加合併
衛生部表示,食品生產企業不得删改、添加、合併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標準用語,更不能任意編寫。
營養標簽標準將於2013年1月1日實施。實施日期之前,允許並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執行本標準。在實施日期後生產的食品,應當嚴格按照標準規定執行。在實施日期前生產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四大核心營養素名單確定
標準同時公布了四大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衛生部介紹說,核心營養素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攝入缺乏可引起營養不良,影響兒童和青少年生長發育和健康,攝入過量則可導致肥胖和慢性病發生。
本標準中的核心營養素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居民營養健康狀況和慢性病發病狀況的基礎上,結合國際貿易需要與我國社會發展需求等多種因素而確定的。根據標準實施情況,衛生部將適時對核心營養素的數量和內容進行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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