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及時發出“食人魚捕魚令”,並對捕撈者給予物質獎勵。消息公布後,立即引起網友關注,有網友調侃,緊急空運食人魚,立馬成富翁;柳州快成食人魚城了。柳州的獎勵政策有“謬賞”的嫌疑,這不是鼓勵外來物種快速進入柳州嗎?
一說到食人魚就想到電影《食人魚》的恐怖場景,像剃刀一樣鋒利的鋸形牙齒,喜群居,是天生的殺人機器,獵殺一切可以移動的生物,將它們頃刻間分食乾淨……生活中,食人魚傷人這是事實,也非柳州第一次發現。前幾年全國不少地區都出現過食人魚傷人的事,柳州面對傷人的食人魚,政府不是等閑視之,而是採取相關措施,還是值得肯定的。但問題是,獎勵抓獲食人魚者,也非上策,只能是權宜之計。壞事變好事,食人魚傷人事件,倒逼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外來物種的管理。
可以說,這次柳州市參與垂釣圍剿食人魚的人中,也不乏曾經把家養的食人魚放到柳江河的人,如果他們垂釣上食人魚,獲得政府每條1000元的獎勵不是天大的笑話嗎?我想,我們的推測還是有證據的,據柳州官方推測,此次在柳江中傷人的食人魚可能是市民將飼養的觀賞魚放流到柳江河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外來物種就在我們身邊,市場上外來物種隨處可見。面對來勢凶猛的外來物種,我們一味地“重獎抓捕者”也不是辦法,重獎之下,弄不好什麼荒唐事都可能發生。
加強外來物種的管理迫在眉睫,我們的漁業、工商等部門應對市場上銷售的以及公園、水族館等養殖、展示的食人魚進行“拉網式”大檢查,發現一條食人魚,就地予以沒收並銷毀,嚴禁將食人魚放入自然水域。目前,我國在外來物種管理上還缺少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觀賞魚類的買賣也沒有明確管理規定,呼籲相關部門盡早出台外來物種相關管理法規,讓食人魚等從我們視野中消失。(時間:7月12日 來源:現代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