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費用“躲貓貓”
平時也會找些辦公用品發票去抵超支的接待費用。不過,再這麼做的風險成本會增加
在實際操作中,有單位會利用變通手法,把招待費列入其他財務賬目上,以避檢查。
李明是溫州市甌江區某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他介紹,一般的財務報銷項目包括辦公費用、餐費、交通費等。要是給某人送了禮品或紅包,是不會出現在報銷單上,通常是拿餐飲發票來衝賬,最後計入接待費用。
李明解釋說,之所以所有不明支出都會算到接待費裡,一是由於餐飲發票相對好找;二是接待費用彈性大,一頓飯吃兩百或是兩千都行,時間一久,就沒法去查。
“過去幾乎所有單位都這樣操作。現在接待費用比較敏感,所以又出現另一種情況,把接待費用轉移到其他項目上報銷。”李明說。
去年,李明所在單位曾接待過一批外地客人。當時,接待費已經超支,因此在訂酒時,他們向賣家明確要求,不要開酒品發票,最好找辦公用品的發票來抵。一開始對方很為難,但鑒於採購量大,最後也同意了。
李明平時也會找些辦公用品、汽油類發票,接待費用一旦超支,會拿這些票去抵。
“對於一名搞財務工作的人,這些都是基本素質。以我的經驗,每個單位都會這樣搞。不光溫州這樣,全國都差不多。”李明說。
汪慧平表示,細則出台之後,也不能保證做賬時的“躲貓貓”現象絕跡。不過,起碼,再有人這麼做時,其風險成本會增加。
“細則也是現有狀態下的一種措施。如果建立起公開、剛性的預算制度,這些細則就都不需要了。”汪慧平說,“比如,嚴格按照預算執行,不在預算外增撥經費,那就沒有必要管人家吃多少了。總盤子是一定的,你一天就把一年的錢花完了,後面的日子就沒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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