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韓國各大媒體馬上發布了有關消息,記者還採訪了被刺死海警李清好的家屬,即李清好的妻子和年幼的女兒,報紙和電視中死者家屬痛不欲絕的場面更加激起了韓國民眾的憤怒,要求嚴懲程大偉和非法中國漁船的呼聲越來越大。
6月28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首次開庭,審理了“魯文漁”號案件,宣布判處船長程大偉30年徒刑,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後鑒於中國律師們的抗護,二審定於本月17日開庭。
仁川地方檢察廳公安部3日在仁川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的審理下進行的最終公審中表示,由於考慮到程某殺人是有縝密計劃的,而且未向受害人作出任何補償,並鑒於遺屬的要求,被告人將難逃嚴懲。此外,被告人犯下的罪行有重大社會影響,因此需要予以相應的處罰。
對於程大偉二審的定刑情況,直至目前為止韓國媒體並沒有給予有關方面的報道。鑒於此案直接關係到兩國之間的關係,韓國民眾要求嚴懲的呼聲很大;而中國又表示不能接受韓國法庭的判決,在審理案件時不能不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因此此案審理難度較大。
專家:中韓雙方均存非法捕魚現象 韓方過度執法致衝突加劇
中國社科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國強說,《中韓漁業協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來,嚴格規定了雙方捕漁船只活動區域,漁獲量配額等,但雙方漁民迫於生計,鑽空違規進入對方水域的行為客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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