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強:在協議生效第一年,進入韓方水域的中國漁船大致是2796搜,進入中國水域的韓國漁船是1402艘,沿襲到2005年1月,雙方達到2000艘各自入漁的數目。因為中國沿海漁民長期把黃海作為一個傳統的作業區,這個協定之後大量中國漁船不得不轉產轉業。客觀的講,雙方漁民都存在非法捕魚的現象。
據報道,中國漁民在公海捕魚作業期間,經常會遭到韓國海警武裝的盤查、查扣,而漁船被扣以後,漁民往往要背負從重處罰的重擔,甚至被罰得傾家蕩產。李國強說,韓方的過度執法也是導致衝突加劇的原因之一。
李國強:韓國執法中存在很大問題,一個中國在黃海的執法,特別是漁業方面的執法,完全是海監和漁政方面採取行政管理方式;而韓國是軍隊和警衛隊在海上執法的方式,出現了過度執法,甚至是暴力執法,容易激化矛盾,引發更大的衝突。中韓雙方都有需要反思和改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