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因為服裝不夠“出眾”使得市民不知道城管做了哪些工作所以要換新裝,而且還要懸賞兩萬元徵集制服設計,湖南省新化縣城管局作為一個貧困縣的城管局,行為和理由都強悍到了讓人無話可說的地步。
早在2003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整頓統一著裝的通知》就要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行政執法需要,要求統一穿著制式服裝的,其批准權限在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均無權批准。”一個縣級城管局有什麼資格自己設計制服?這本身就有違法的嫌疑。
再說,城管形象又不是“面子工程”,換裝管啥用?難道在城管眼中,靠換換裝就能給自己加分?城管的形象是靠踏踏實實的工作幹出來的,不是靠衣服穿出來的。城管部門也不必懷疑民眾的眼力,做了什麼好事大家都能看得見。城管形象好不好,老百姓對城管工作滿意不滿意,都和衣著無關,民眾並不會因為城管鮮衣怒馬就會對城管高看。
如果城管部門真這麼把民眾的評價當回事兒,真這麼在意民眾給自己的打分,那就該把設計新制服的心思和精力用到琢磨如何更好地服務民生上,就該把有限的資金省出來用到提升服務水平上,何必冒著被民眾質疑的風險搞這些形式上的東西?
正因為如此,民眾才有理由懷疑,這所謂的“為了讓市民知道城管的工作而換裝”會不會僅僅是一個烟幕彈?“城管的新裝”會不會成為城管部門濫發福利的藉口?
要知道,懸賞兩萬元徵集制服設計還僅僅是個開始,根據設計要求,新的服裝包括冬裝、春秋裝和夏裝,還包括帽子和皮鞋,這一整套換下了,價格絕對不菲。而這筆龐大的開支依然是納稅人掏錢,對於一個貧困縣而言,這筆錢絕對不是小數目,絕對能讓納稅人心疼。(時間:7月25日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