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協商不成將會適時維權
“我想等身體好了,平靜一段時間後,再和船老板或是中介公司聯繫,要是能夠給一點補償什麼的就算了。若一點都不給,我肯定會採取一些方法去維權的。畢竟我們是為了船老板外出捕魚才出的事,要是當時船老板不讓我們去那個海域,或者是中介公司不把我們介紹到這個船老板手下,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李東利說。
“李東利的這種情況完全可以要求賠償。”了解事情經過後,安徽皖衡律師事務所主任曹采峰表示:“船員們之所以成為船員,那是基於勞務中介公司的勞務輸出。李東利他們和中介公司簽有協議,並且上交管理費,這本身就是一種雇傭關係。既然是雇傭關係,那麼在工作中出現的傷害之類的情況,作為雇主,理應賠償。”
曹采峰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遭遇海盜之類的情況,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先由雇主對雇員賠償精神上和身體上的所受傷害賠償代為墊付。等到案件告破後再行追償。但像索馬里海盜之類的,基本上無法追償的,因此,被劫持船員可以向中介公司或是船老板要求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