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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台灣民心,是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性工程。 |
中評社╱題:“從理解到化解:爭取台灣民意芻議” 作者:嚴峻(北京),全國台灣研究會研究部主任、研究員
“求和平,求安定,求發展”是目前台灣的主流民意,這點毋庸置疑。但也有學者指出,以上“三求”是“放之四海皆准”的說法,“沒有說出台灣的‘個性’”。(1)按台灣方面自己的說法,台灣的需求主要是“要安全、要繁榮、要尊嚴”(2)。事實上,就字面意義而言,“三要”也是“共性”多於“個性”,但由於其所處的特殊語境,背後折射出來的台灣民意值得大陸方面重視。因為對大陸方面而言,既要繼續激發台灣民意中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因素,也要理解和化解島內民眾對大陸的一些對抗性思維,這樣才能真正爭取台灣民心,這也是穩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礎性工程。
用“客觀關聯說”化解“不武無條件”論述
對多數台灣民眾來說,確保台海和平是他們對發展兩岸關係最重要的企盼及最基本的要求。可以說,絕大多數台灣人都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堅定的支持者和擁護者。在這樣的民意基礎上,台灣不論哪個政黨執政,都曾宣稱要“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把創造兩岸“和平機制”作為制定兩岸關係政策的重要內容。台灣當局在李登輝執政時期就提出要促進與大陸簽署“和平協議”,在陳水扁執政時期提出希望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現在馬英九當局也表態希望兩岸關係能夠“不武制度化”。
事實上,大陸方面多年來也一直呼籲兩岸和平制度化。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報告指出,“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報告呼籲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正式談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到了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報告正式提出“和平協議”一詞,希望“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構建兩岸關係和平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作為當前指導大陸對台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胡錦濤總書記2008年的“12.31講話”再次重申希望兩岸“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定”。應該說,大陸方面是真心實意希望兩岸和平能夠制度化、永久化,這一方面是為了順應台灣民意、爭取台灣民心,另一方面也是中國和平發展對一個和平穩定外部環境的需要。
可以說,兩岸當局都表態要和平發展兩岸關係,但在島內特定的政治氛圍及有關政治勢力的炒作渲染下,台灣民眾並不認為其安全無虞,乃至將“台灣不安全”的責任主要歸咎於大陸方面,其直觀簡單的理由就是:大陸方面一直不願宣佈放棄武力解決台海問題,因此台灣一直處於戰爭的威脅下。依據普遍被接受的“馬斯洛人類需要層次論”,“安全需要”是人性的基本需要,台灣民眾這種“不安全”心理情緒若不能得到較好的舒解,大陸方面要真正爭取到台灣民心是困難的。在一項有關“台灣人反感大陸的主要原因”的民意調查中,有67.6%受訪者認為該主要原因是“大陸將飛彈瞄準台灣”,53.7%受訪者認為是“大陸方面制定並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3)
然而,要求現階段大陸方面宣佈放棄非和平方式是不可能的。根據2005年3月14日大陸全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大陸方面“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啟動條件有三項:一是“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事實;二是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三是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在今後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中,大陸方面須下更大氣力,向台灣民眾論述“不武”的“條件性”,即條件不存在,則用武不發生。但現在這方面爭取台灣民心工作最大的難點在於,島內多數民意認為“不武”不應設置條件,也就是說,他們追求的是“無條件”的和平。這種訴求不僅見諸民進黨及綠營支持群眾,也見諸藍營支持群眾及馬政府。台“陸委會”公開表示“撤飛彈不應有政治前提條件”,“大陸《反分裂國家法》絕對不需要,而且影響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4)此外,作為台灣最主要的“安全靠山”美國,其歷任政府對台海和平的基本立場也秉持“無條件說”,即“台海問題無論最終如何解決,都必須通過和平方式”。
在這種內外氛圍下形成的島內“不武無條件”的島內民意,對大陸方面既要堅持不放棄非和平方式又要爭取台灣民心產生了極大的挑戰。事實上,大陸方面近年來在論述非和平方式的條件時,主要在論述“武”與“獨”的關係,而對何謂“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則著墨較少,表現出對統一的最終實現抱有極大的耐心。例如2005年9月,胡錦濤主席赴美參加聯合國成立60周年活動,在西雅圖對當地僑社說“統一時間會走得很長”。(5)大陸方面強調“不放棄武力主要是針對台獨行徑”,而且幾乎將對台用武的觸發因素僅限於“法理台獨”。然而,這一在大陸方面看來退無可退的政策,似乎並未得到台灣民眾的正面回應,甚至連反對“台獨”的藍營也未予以支持(例如國民黨的態度就是“不贊同‘台獨’,但尊重台灣民眾的‘台獨’選項”)。個中原因,主要是“台灣主體意識”已經成為島內主流意識,“台灣人有權決定台灣未來”已經成為島內難以撼動的“政治正確”——這是多年來“本土化思潮”在島內發酵,以及“主權在民”之西方政治理念已經深入台灣社會這二者相結合的產物。
在這種情境下,大陸要一方面繼續以國家、民族大義進行感召,另一方面又不能單純靠此。有學者觀察到,“在一個主權紛爭的場景下,在一個社會群體間的排斥中,也許行為可以判斷高下,但對於立場的堅持很難在理論上、道義上加以駁倒”。(6)筆者認為,“客觀關聯說”更能從大實話的角度從心底裏打動台灣民眾。所謂“客觀關聯說”即,由於兩岸間歷史問題的延續及現實的聯繫,大陸與台灣無論哪一方發生涉及主權、領土變更的事故,另一方都不可能不受影響,台灣“獨立”勢必損害包括大陸在內的全中國的利益,基於此,台灣獨不獨立就不僅僅是台灣人民的事情,同時也是包括中國大陸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事情,這是一種客觀形勢,不以某個政治人物或政治集團的意志為轉移。所以,台灣一旦選擇了“獨立”,大陸方面沒有任何人有權力聽之任之,大陸方面只能被迫用武力來制止這種傷害行為,這是一種別無選擇的客觀形勢。這種解釋對台灣民眾來說可能比較刺耳,但可能較易理解和接受。
總之,大陸方面在論述“不武”與“不獨”的邏輯關係上,要努力讓台灣民眾相信:從意願上,大陸方面不願意使用非和平方式;從情勢上,大陸方面可能不得不採用非和平方式。同時要使台灣民眾感受到,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好比一根定海神針,有了它,兩岸發生戰爭的可能性更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能走得更快更穩。至於大陸撤除在東南沿海部署所謂“威脅台灣安全”的導彈問題,儘管兩岸眾多軍事專家已經指出,從軍事專業角度看這只是一個“假議題”,但三人成虎,為去除島內的負面民意,相信在未來兩岸就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建設等系列政治議題取得進一步共識後,大陸方面在兼顧好其他地區安全問題的情況下,在這個問題上能夠展現更大的靈活性。
從兩方面入手破除認同障礙
台灣民眾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最現實的考慮是台灣能從兩岸經濟合作與交流中獲得收益。對大陸方面來說,兩岸經濟合作不僅解決了自身一定的投資、產業調整等問題,更重要的是希望藉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共同的經濟利益培植兩岸共同體意識,以進一步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陸經濟學者認為“共同的經濟利益是共同體賴以立足的前提。將不同的區域利益納入國族經濟的主導框架,正是孕育人們共同體意識的關鍵所在”(7)。為此,大陸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措施,甚至提出了“讓利說”、“犧牲說”,如溫家寶總理曾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為了台灣同胞的利益,我們願意做出必要的犧牲,比如說大陸與台灣的貿易,台灣保持多年的巨額順差,即使這樣,我們對台灣還是放開市場。”(8)這些工作也的確收到效果。例如在影響台商投票意向上,境外媒體在2012年台灣大選後分析道:“此次大選,返台投票的台商20萬人。台商代表的不只是一張票,也包括他的家庭成員,動輒十來張票。馬英九以近80萬張選票成功連任,當中台商和他們的家人佔了多大比重,我們無法細究,但是佔有率不容低估。因為台商是兩岸在‘九二共識’下,開放經濟交流的既得利益者。”(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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