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拓寬融資渠道,在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總工程師鄒曉雲看來,發改委建議鐵道部進行資產變現、存量變增量或許還有更重要的意義“一般情況下,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土地都是重要內容。”鄒曉雲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發改委建議鐵道部把閑置的線路和土地等資產變現,或許也是鐵道部改革中的議題。
由於鐵路的開發帶來沿線及站點附近土地增值,鐵道部對這些資產進行變現也顯得順理成章。但有關專家表示,在鐵道部進行資產變現、存量換增量的具體實施中可能面臨操作層面的一些挑戰。
“以土地為例,鐵道部在獲得這些土地的時候,多是以交通用地名義劃撥取得,這些土地是否能夠‘變性’,國土部門和規劃部門是否允許鐵道部對閑置土地尤其是站場附近的土地進行深度商業開發,交通用地是否可以用於房地產開發,這些問題在政策上有沒有限制都是需要研究的。”趙堅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這些閑置線路、土地等資產都歸鐵道部所有,但分散於各地方路局,具體實施還有問題,操作主體是誰、地方路局是否有權直接操作、收益歸誰等都需要研究。
鄒曉雲也表示,土地使用性質變更需經國土部門批准“鐵道部的土地原來是劃撥用地,在資產變現的時候究竟採用出讓、授權經營還是國家持股哪種方式,需要國土部門批准”,而變更使用用途需經規劃部門批准。
鄒曉雲認為,鐵道部的土地相對比較特殊,取得方式多種多樣,鐵路站點附近的土地產權基本上比較明晰,而一些倉儲、中轉和線路土地跟周邊土地的產權關係可能不是特別明晰,明確這部分產權關係可能是鐵道部進行資產變現的當務之急。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相關官員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原則上應予以支持,但具體要看閑置土地的來源與用途。如果來源是劃撥,調整後的用途是經營性用地,按現行規定應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國家如果針對鐵路基建的具體情況作出特殊安排則另當別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