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1日電/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政府被曝於2009年時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機關事業單位對緩刑期滿人員進行安置入編且部分人員存在吃“空餉”現象。知名爆料人、網友“周筱贇”稱,61人“刑滿後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編制。據我後來獲得的部分名單,這些人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全是因受賄罪判刑。”當地政府回應稱,此舉有政策依據。
“網友爆料”官方安排緩刑期滿人員入編
據現代快報報道,周筱贇稱,自己日前獲得編號為“阜政辦發[2009]152號”的政府文件。
該文件由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政府辦公室下發,名為《關於機關事業單位2004年11月11日前緩刑人員重新安置操作辦法》。
該文件要求,阜寧縣各有關單位根據縣政府2009年第32次常務會議精神,對2004年11月11日前該縣機關事業單位61名機關事業單位被判處緩刑期滿後未安置的人員進行重新安置。
文件稱,安置對象為蘇人通[2004]237號文件下發前,被判緩刑,截至2009年12月已達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周筱贇稱:“這61人刑滿被重新安排工作後,有些根本不到新單位上班,卻依然享受在編人員待遇,白拿工資獎金卻不用上班,純屬吃空餉。到達退休年齡的判刑領導則安排退休,退休後享受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生活待遇,沒到年齡的可以提前退休(如提前退休,判刑期間竟然算連續工齡),個人醫療參照機關養老保險辦法辦理,只要刑滿到單位上班,養老保險費就由單位承擔,補繳養老費免收滯納金。”
他同時表示,他已獲得的部分名單顯示,“61人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全是因受賄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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