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鑽空子,涉嫌違規
爆料人周筱贇稱,阜寧縣此舉“其實是鑽了一個空子”。
“‘蘇人通“2004”237號’文件雖然明確說了‘應予以解聘’和‘對其予以辭退’,但這個文件是江蘇省人事廳2004年11月11日下發的,在文件下發前的判刑人員,可以不按該文件執行。這就是阜寧縣政府2009年11月29日下發的文件會特別注明‘2004年11月11日之前’的原因。就是為了規避江蘇省人事廳文件。”
周筱贇同時表示,阜寧縣政府的做法涉嫌違反人事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2003年12月10日)第9條之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必須在本地區發布招聘公告,採用公開方式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結果及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
“阜寧縣政府,憑什麼以一張違法文件的形式,要求安排判刑公務員進入事業編制吃空餉?”周筱贇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