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四:中央帶好頭 地方須跟進
中央部門帶頭了,“三公”經費公開能不能取得“自上而下、全面開花”的良好局面,人們更加期待。
在今年中央部門集中公布“三公”經費前夕,國務院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並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行。條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依照國家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規定,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機關運行經費的預算和決算情況。
事實上,從去年中央部門開始公開“三公”經費後,絕大多數省市、個別省的市縣也陸續公開“三公”經費,但人們依然擔心,接待任務更多更重的地方政府和部門,會不會如實公開。莫於川表示,“地方政府推廣曬‘三公’經費有其自身的困難,例如:地方政府會以‘不能在公務接待中對上級有所怠慢’為借口,進行超標接待,形成互相攀比的風氣。”
有中央部門帶頭和法律的硬要求,“三公”經費公開,各級地方政府會不會不打折扣落到實處?王敬波也道出了執行中可能存在的困難:“地方政府承擔著非常繁重的接待任務,在日常的公務接待過程中也有一些難處:一是接待標準,現今比較普遍的現象是,對來訪者接待標準的高低會與對來訪者的重視程度相關聯;二是很多接待的資源掌握在主要領導手中,接待成為資源配置方式的壟斷,成為一種較隨意的‘人治’,領導說怎麼接待就怎麼接待”。
中央帶好頭,地方須跟進。各級地方政府,須有中央部門這樣的決心和勇氣公開“三公”經費。對於各級地方政府“三公”經費公開可能出現的問題,專家們也給出了三點建議:首先,需要地方各級政府嚴格貫徹落實《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其次,制定明確的標準,使得地方政府在實際操作中有標準可依;第三,對於享受超標準的被接待方,要有相應的機制進行約束和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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