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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對台灣《壹週刊》報道他捲入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委任律師去函要求澄清卻得不到具體回應,決定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訴。(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2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壹週刊》報道吳敦義捲入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吳敦義委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劉宗欣、傅祖聲律師去函要求澄清卻得不到具體回應,吳敦義辦公室1日晚間發布書面聲明,決定今天向法院提出民事告訴。
有關民事告訴將求償多少錢?或要求登報道歉?還是要求何種方式道歉?是否因颱風天延後提告?吳敦義都沒有進一步說明,只表示委任律師將深夜研議後再對外說明。
吳敦義從《壹週刊》7月18日出版的582期壹週刊報道“蔡令怡急電吳門忠”一文後,連續多日公開澄清,並多次書面回應;7月25日委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劉宗欣、傅祖聲律師去函要求該週刊應於8月1日(第584期)出刊時,以合理的版面全文刊登吳敦義的澄清,但未獲正面回應,吳敦義因此決定提告。
吳敦義辦公室聲明稿全文如下:
對於“壹週刊”近幾期相關報道有諸多內容並非事實,卻未於該刊584期刊登澄清函,“副總統”深感遺憾,今天(8/1)已委託律師將於明天(8/2)對“壹週刊”正式提起民事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