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7日電/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的貪腐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但目前尚未有公開消息稱檢方已提起公訴。
21世紀經濟報道的報道稱,一位接近鐵道部的人士告訴記者,雖然鐵道部內部在數天前再次通報了劉志軍案的幾大問題和最新進展,表明此案已接近調查尾聲,但由於尚未有公開消息表明此案已提起公訴,因此未來繼續追查出新的問題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此次鐵道部通報的內容與6月初中紀委《關於劉志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情況的通報》內容並無多大出入。中紀委前次通報稱: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民營企業主丁羽心獲取巨額非法利益30餘億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劉志軍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
一位在6月初參加過劉志軍案情況通報內部傳達的人士稱,當時提到劉志軍的問題主要跟丁羽心有關,一是劉志軍通過丁羽心收取工程招投標的巨額中介費,二是劉志軍對丁羽心旗下的高鐵文化傳媒公司非法收取贊助費知情。
通報並提到劉志軍收取下屬幹部賄賂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已經有十幾位鐵路系統的司局級幹部落馬:鐵道部直屬司局中有原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副局長蘇順虎,車輛部副主任劉瑞揚;地方路局有原南昌鐵路局局長邵力平、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呼和浩特鐵路局局長林奮強、副局長劉彪和馬俊飛;鐵路公司方面有原哈大高鐵老總杜厚智;工程領域則有中鐵電氣化局老總劉志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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