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8日電/在歷時八年的爭議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據悉,國家發改委已經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徵求部級以上官員對《方案》的意見。
貧富分化嚴重,分配不公危及國家發展
經濟參考報報道,中國已成全球貧富兩極分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數據表明,中國社會貧富差距由改革開放初期的4.5∶1擴大到目前的接近13∶1。全國居民基尼系數在1990年就已經達到0.445,接近國際上公認的0.45警戒線,農村居民基尼系數2011年達到0.3949,逼近0.4的警戒線。收入分配改革刻不容緩。
統計局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人均GDP已達到5432美元,處於900至11000美元的中等收入階段的中端。這表明中國已經到了必須直面和解決分配不公問題,切實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的階段。經驗證明,在這一水平上,如果不能有效解決收入分配公平問題,民生福利和財富增長的不協調問題,經濟發展成果不能為大多數人享有問題,社會問題將激化,國家極易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事實上,收入分配改革已成為中國經濟體制整體改革的一個關鍵環節,直接關係到中國能否擺脫“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層平飛狀態。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個稅起徵點已毫無意義
收入分配問題,歸根到底是民生問題,要實現分配公平,單單靠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個稅起徵點這樣的小打小鬧,已經毫無意義。要想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就必須敢於正視制度弊病,破除既得利益群體的阻力,從制度上遏制權力尋租、壟斷經營和官商勾結等行為,構建合理的約束、保障機制,推進收入分配制度實質性改革。具體說來:
一是“提低控高”。著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加強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落實工作;建立工資正常增長的調控機制,提高勞動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重點控制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調控部分國有企業員工收入,推進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收入陽光化、規範化。
二是“藏富於民”。實施民富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為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提供良好市場環境,消除各種行政障礙,減少“有形之手”對市場運行的干預,限制政府規模和開支水平,嚴格規範對民營企業的稅費徵收,激發民營企業的創造熱情;通過發展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擴大就業,提高企業和勞動者的收入水平。
三是進行財稅體制改革。適應政府轉型需要,財稅體制向“公共財政”和“民生財政”轉型,淡化經濟功能,強化服務作用。
四是推進配套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事關國計民生,影響巨大,從當前形勢來看,必須佐之以教育、衛生、醫療、住房、就業等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方能實現收入分配改革的初衷。推進配套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完善符合國情的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鼎力收入非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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