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環球網報道,當地時間9月13日14時(北京時間13時),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中國船長程大偉涉嫌刺死韓國海警一案做出二審判決,判處程大偉有期徒刑23年, 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另一名船長劉連成被判有期徒刑4年, 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其餘涉案船員維持一審判決。
2011年12月12日,韓國仁川海警李某等兩名警員在黃海海域與中國漁民發生衝突,導致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韓國媒體稱,韓國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撈”的中國漁船時,被中國漁船船長揮舞的利器刺傷,韓海警李某最終不治身亡。
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今年4月第一次審理此案,判處程大偉有期徒刑30年,罰款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1.2萬)。程大偉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