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8日電/9月17日上午,在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後,衛生部副部長劉謙向記者介紹,有文件要求各地在今年內就開始全面落實大病保險新政。
據法制日報報道,上月底,發改委、保監會等六部委正式公布《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味著醞釀多時的大病保險新政進入倒計時。
而居民何時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哪些病能享受這種政策,是按照費用劃分還是按照疾病種類劃分,還有待具體措施出台。
17日上午,在國新辦的新聞發布會後,劉謙向記者表示,在按照費用和疾病種類劃分中,各地可以採取不同方案,自行進行規定,如果地區確定採用“疾病走”模式,會優先考慮新農合中試點的20種大病。
根據介紹,農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從2010年開始試點並逐步擴大範圍。先是以農村兒童的先心病和急性白血病這兩種病擴展到8種病。到目前為止,共涉及白血病、肺癌等20種病納入保障範圍。
20種大病類型
尿毒症、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