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8日電/近日,衛生部發出通知,收回2011年新增三級醫院的牌照,並要求各地規範醫院評審工作,防止出現醫院爭級上等,搞形式主義。然而,輿論借機將之演變為醫院評審“存廢”之爭。不少人認為,不是評審過程出了問題,而是這種評審本身就不該有。
那麼,醫院評級究竟從何處而來,又將走向哪裡?
前世今生
衛生部醫政司前司長、醫院評級制度的主要奠定者於宗河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中國醫院評審萌生於20世紀70年代末。最早由遼寧省丹東市開展“文明醫院評比”活動拉開序幕。1987年11月,衛生部召開全國“文明醫院”建設研討會,將丹東經驗推而廣之,並引向醫院評審。半年後,經過反覆討論,“醫院分級管理”和“醫院評審標準”的框架和原則被確定下來。
按照這些框架和原則,醫院依據功能、任務的不同劃分為一、二、三級;各級醫院經過評審,按照《醫院分級管理標準》確定為甲、乙、丙三等,三級醫院增設特等,共三級10等。一級醫院是直接為一定人口的社區提供預防、治療、保健、康復服務的基層醫院、衛生院。一級甲、乙、丙等醫院由地(市)衛生局審批。二級醫院是向多個社區提供綜合醫療服務和承擔一定教學、科研任務的地區性醫院。二級甲、乙、丙醫院等醫院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審批。三級醫院是向幾個地區提供高水平專科性醫療衛生服務和執行高等教學、科研任務的區域性以上的醫院。三級甲、乙、丙等醫院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審批;三級特等醫院,由衛生部審批。企業事業單位及集體、個體舉辦的醫院的級別,也比照劃定。為了防止出現醫療事故,保證患者的安全、合理治療,規定極少數藥品及麻醉劑,只允許醫療設備和醫療技術較高的地區性和區域性以上的醫院使用。
1989年11月,衛生部發布了衛醫字(89)第25號《關於實施醫院分級管理的通知》、《綜合醫院分級管理標準〈試行草案〉》。醫院評級正式走進中國人視野。自那以後,中國開展了世界上數目最多的醫院評審。從1989年到1998年,17708家醫院被歸類審定,其中三級醫院558所、二級醫院3100所、一級醫院14050所,占1998年底我國醫院總數的26.4%。
這個過程被認為使中國的醫院面貌一新。1997年11月,時任衛生部部長的陳敏章說,在實行評級制度之前,中國醫院最大的弊病是缺乏完善的標準體系,而只有十幾項統計指標。這就造成了醫院設置、建立和發展的盲目性很大,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質量也難以穩定提高,對其執業更是很難實行監督。實行評級制度以後,這種境況發生了根本的改變。
他還引述一份對醫院評審工作的問卷調查(調查對象包括衛生廳、局長,醫政處長,醫院院長,醫科大學校長,醫院職能科室負責人,科主任,醫生,護士)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調查對象對這項工作充分肯定,得到了多數醫院管理者和廣大醫務人員的普遍歡迎,醫院評審使醫院管理達到歷史較好水平。
衛生部還推出唐山市工人醫院、同濟醫科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和北京醫院等典型。據說,在醫院評審試點過程中,唐山市工人醫院將評審標準七大方面100多條款,細化分解成了700多個名目,落實到全院每個職工身上,“全院上下齊心協力,凝聚力非常好,為了考核達標都具有了吃苦耐勞的奉獻精神,許多護士為了練好基本技能,把輸液瓶帶回家利用休息時間在自己手上反覆訓練,在親人身上練扎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