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9日電/記者從人社部了解到,大病保險將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原則上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支付項目限定在醫保內
據新京報報道,人社部17日召開大病保險和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座談會,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作為完善醫保體系、創新公共服務的探索,是一個新生事物。各地將結合實際,先行試點,進行階段性評估,總結經驗,然後逐步推開。
胡曉義介紹,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地可參照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確定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大病保險支付的藥品、診療項目等,原則上限定在基本醫保政策範圍內。試點地區可以根據實際適當增加支付彈性。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原則上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將出商業機構考核辦法
胡曉義介紹,對於大病醫保引入的商業保險機構,將建立以保障水平和參保人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辦法,合理控制商業保險機構盈利率。
在具體操作中,將統籌考慮基本醫保和商業保險,在參保、繳費、資金劃撥、基金財務管理、支付結算、費用審核等各個環節進行銜接。
胡曉義曾強調,儘管引入商業保險機構,但是大病醫保政策仍是政府的一項公共政策,只是依托市場資源,請商業保險公司來具體經辦,其資金來源是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的結餘資金裡撥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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