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台灣的臨床心理學希望成為“台灣臨床心理學”,它必須擁有一個或數個核心理論,而且那個或那些理論是台灣特有而其他地方所沒有且可以和其他地方平起平坐,或甚至優於且可包容其他地方的理論在內的;不然,現在的台灣臨床心理學,充其量,只能稱為“在台灣”的臨床心理學,而不能被稱為真正的“台灣臨床心理學”。
基於這樣的見解,他希望有些教師在職位升至教授之後,能夠:善用退休前的剩餘教書光陰,整理或統整累積多年的諸多零散心得或資料,並從中努力尋找出一個或數個核心概念,將雜亂無章的諸多學術經驗串成系統性的知識,由此企圖建立一套“自認不錯”的理論系統,根據此一系統反省與解釋舊有的及新增的資料,並進一步據此預測前有的理論系統所無法預測的新心理現象。
他說:如果沒有人肯做這樣的工作,“則可預期到往後幾年,台灣臨床心理學界人士還是過著‘沒有靈魂’、‘行屍走肉’,仍然捧著外國臨床心理學理論,而被它們牽著鼻子走津津有味,樂在其中的治學日子。”
“含攝文化的社會科學理論”
柯永河是台灣臨床心理學界的大老,退休之後以八十高齡說出的這番話,可謂肺腑之言。從科學哲學的角度來看,西方的社會科學理論都是建立在個人主義的預設之上,非西方國家的社會科學家唯有充分考量自身的文化傳統,建構“含攝文化的社會科學理論”,才能夠解除其“主體性的焦慮”;也唯有這種具有主體性的理論,才能夠消除其“知識論的困惑”,而能夠和西方理論“平起平坐”,展開“對話”。
然而,理論建構是歐洲啟蒙運動發生以來,西方文明之菁華,是以西方的科學哲學作為基礎的,若是對西方的科學哲學缺乏相應的理解,要想建構“含攝文化的社會科學理論”,真是談何容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