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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最後一批值班的收費員一齊敬禮向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收費站告別。鄭州黃河公路大橋8日零時起終止收費。 |
河南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7日宣布,從8日零時起,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取通行費。這意味著作為河南省第一條收費橋梁,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將結束26年的收費歷史,正式回歸公益。
按照“貸款修路,收費還貸”政策,收費公路原本應該在還完貸款之後就停止收費,而2008年國家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結果顯示,總投資1.78億元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1996年已經全部還清貸款,違規收費14.5億元。也就是說,這一聲“終止收取通行費”足足遲到了16年。
如果把縱橫交錯的公路網比作人的毛細血管,那麼收費站就是堵塞血液暢通的“血栓”。與多收14億多的有形負擔相比,超期收費造成阻塞物流、妨礙經濟、與民爭利、激化矛盾的無形損失難以估量。在審計署審計結果引起軒然大波,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籲撤銷收費的背景下,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巋然不動,繼續違規收費到現在,其底氣從何而來?
首先,相關規定不夠完善,給了收費公路可鑽漏洞。1998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雖然對收費公路作了規定,但由於缺少細節,很多還貸公路都通過變更經營主體轉變成了經營性公路,並且從轉讓之日起重新計算收費年限,導致公路到期仍收費。以京港澳高速(原京石高速)為例,截至2004年12月已累計收費17億餘元,償還貸款等款項後還剩餘近6億元。不過,1999年12月首都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取得該高速公路的經營權後,這條公路就由政府收費還貸公路徹底變成了經營性收費公路,重新獲得30年的收費期限,堂而皇之地繼續收費。
同時,信息透明缺乏,公眾監督缺位,使得收費年限成為隨意拉伸的橡皮泥。《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規定,轉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可向省級人民政府申請延長收費期限。事實上,公路的收費收入是多少,收費站該拿出多少錢還貸,多少錢養人,公眾根本沒有知情權和判斷力,加之沒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收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收費公路可以大玩“一邊暴利,一邊喊窮”的變臉遊戲。於是,要不要延長收費年限,延長多久,完全是路橋公司和交通部門自己說了算。更有甚者,一些高速公路集團將收益好的公路項目資金投入到新的公路項目,形成以舊建新、以舊養新的滾雪球模式,陷入“建設—收費—再建設—繼續收費”的循環怪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