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認為報告毫無根據
針對美國國會的報告,華為和中興當日相繼發表聲明,稱報告與事實完全不符,純屬空穴來風,毫無根據。
華為公司8日發表聲明稱,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的調查結果先入為主,不顧事實,在歷時11個月的調查中,華為公司向委員會開放了位於深圳、香港和華盛頓的分部,向調查者展示了研發中心、培訓中心和產品線,提供了大量文件,但調查最後得出的結論不僅罔顧華為一貫在美國和全球注重網絡安全的事實,將大量的文件證據都置之不顧,憑借揣測作出調查結論。華為公司說,這不得不讓人懷疑該調查的唯一目的是為了阻止中國公司進入美國市場與美國企業競爭。
中興也立即回應,重申其產品不會對美國造成安全威脅。中興公司聲明表示,美國相關機構和人員的當務之急是“擴大視野審視整個電信產業供應鏈”。
“國家安全”成貿易保護利器
此次事件,僅是美國近年來以“國家安全原因”頻頻阻礙中國企業赴美投資一系列案例中的一個,只不過此次美國國會眾院情報委員會的報告對華為、中興造成的打擊,其深度和廣度遠大於過去的個案。
過去幾年來,華為和中興在美國拓展業務時步步驚心、處處受限。2008年,華為聯合貝恩資本收購3Com公司以失敗告終;2010年,華為競購美國私有寬帶互聯網軟件提供商2Wire,儘管出價高於競爭對手1億美元,最終仍被英國Pace公司以低價擊敗;2010年,華為和中興競標與美國第三大移動運營商Sprint合作升級4G網絡,但美政府部門直接致電Sprint對此表示“擔憂”,使Sprint將兩家中國公司排除在外;2011年,華為以200萬美元收購美國服務器技術研發公司3Leaf Systems部分資產,美方再次打出“國家安全風險”大旗,使華為此次收購失敗。
事實上,“對美國家安全產生潛在風險”這頂大帽子不僅僅針對華為、中興這樣的中國通訊企業,其他中國企業在美也有類似遭遇。2005年,中海油併購優尼科公司就因“美國戰略安全”等原因受阻。除華為、中興外,近期最新一個案例是9月30日中國三一重工兩位高管控股的羅爾斯公司在美國俄勒岡州興建風電站的計劃受阻,原因是風電站“靠近美國某軍事基地”。美國總統奧巴馬在行政命令中稱,“有可信的證據令白宮相信”三一集團及羅爾斯公司會採取“對美國國家安全造成威脅或者不利的行動”,這是22年來美國總統首次直接以行政命令叫停外國企業在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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