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他介紹,“提低”的重點是提高農民、城鄉貧困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工薪勞動者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勞動者的所得。“控高”主要在於調控部分企業高管的偏高過高收入,調控壟斷行業的偏高過高收入,調控社會某些群體的偏高過高收入;同時加強規範灰色收入和打擊非法收入,促進遏制並扭轉收入分配不合理差距。
李實認為,除了要調控壟斷部門的收入,還要解決腐敗、灰色收入,包括政府官員的權力尋租問題。他說:“大家關心比較多的是養老金制度的不統一,或制度的差異造成退休人員收入差異的問題。現在我們養老金制度有很多種,比較迫切的構架是一個比較統一的養老金制度。現在公務員的退休金和企業退休金之間的差別越來越大,另外像農村推行了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的水平都很低,這樣城市農村本來收入之間差距就很大,養老金之間的差距更大,這樣會加劇收入之間的不平等。”
李實進一步表示,很多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來自市場化改革不到位,因此在制度方面要加強。在初次分配中,要進一步建立更加健全的生產要素市場,消除市場內部的分割問題,市場內部的制度性障礙,使市場能夠發揮調節收入的作用。另外一方面,考慮到區域間、城鄉間、人群間發展的不平衡,在再分配方面要增加力度。
從擴大消費的角度看,居民內部的收入分配調整也很重要,這更多地被和稅制改革聯繫在一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郭傑建議,進一步擴大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範圍、提高起徵點和所得稅累進性。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認為,要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一要增加勞動收入,如大力發展服務業、減少壟斷、降低稅負、進一步對外開放;二要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如拓寬居民投資渠道、提高存款利息;三要加強社會保障、做好再分配,如用國企分紅支持社保、降低社保繳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