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評/王毅說,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是在繼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以及著名的“八項主張”基礎上,針對台海局勢的新變化提出的,以新的內涵,繼承、豐富和發展了中央對台工作大政方針,有力推動了對台工作的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其中有六個方面最為突出,包括:作出爭取祖國和平統一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科學論斷;擘畫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宏偉藍圖;提出兩岸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主張;強調對台工作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國家和平發展戰略的有機聯繫;強調在推進民族復興的歷史進程中開辟兩岸關係發展道路。“這些年的實踐證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感召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不僅增進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也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
我們認為,王毅指出的對台工作六項實踐創新,確實是來之不易的重大創新。
六項之中,重中之重的當然是和平發展論斷的誕生。和平與統一之間,有沒有過渡段?過去是沒有這樣的認識的,不是武力統一就是和平統一,追求快速解決問題。
和平發展概念的重要就在於,在和平與統一的關係中,找到了發展的空間。這個空間包涵了豐富的再創造、再融合的時間,最符合和平統一與民族復興完美結合的過程。
我們知道,王毅是和平發展概念與主張的重要實踐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