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6日電/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發布通知,明確規定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而隨著國務院通知的發布,全國相繼有40多個城市出台了限購措施,北京等此前發布了限購令的城市,也紛紛在政策上加碼。
一線城市房價漲幅明顯放緩
晶報報道,2010年9月30日,深圳發布住房“限購令”,對於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限購2套住房;對於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暫停在本市擁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購房。
在“限購令”執行的兩年間,深圳樣本二手樓盤的成交價也從2010年9月的18002元/平方米,上漲到2012年9月的19972元/平方米,增幅為10.9%。
而其兄弟城市廣州,情況與深圳極為相似。自2010年10月15日,廣州出台了嚴格的限購政策,一年後(2011年1月1日至9月10日)廣州全市住宅成交均價上漲6.15%,至11559元/平方米;今年1月1日至9月10日,廣州全市住宅成交均價為12066元/平方米,相較於限購一周年同期時段的均價上漲了4.4%,較之限購前則上漲了10.8%。
根據中原地產研究中心提供的數據顯示,在北京開始執行限購前的2010年4月,全市新建住宅的銷售均價為22469元/平方米,到2012年9月,房價則回落至20572元/平方米,成為一線城市中房價唯一一個均價低於限購前的城市。
一家大型房企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相比限購前的2009年,一線城市房價的增長速度可以說是大幅放緩。
業內人士分析,中央將繼續堅持調控大方向以維持市場量價平穩態勢,但從地方層面來看,政策微調的城市可能將不斷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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