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趙白鴿特別強調,紅十字會要圍繞緊急救援、應急救護和人道救助三大核心業務,做專業化公共服務和人道關懷平台。
引入社會監督也是改革的重點。趙白鴿說,引入社會監督,紅十字會改革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體系,把紅會做的事情一件件準確地說出來。另一個是決策和評估體系當中必須真正尋找獨立的人參與到這個機構,代表中立的觀點進行評估。
破題社會組織改革
甚至包括工、青、婦這類的“政府”社會團體今後也需要改革。紅會改革,是在為中國社會組織改革和慈善公益體制改革探路
今年2月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家發改委提交的2012年綜合配套改革重點方案,其中,社會組織改革單列一條。中國紅十字會作為惟一的社會組織,入列國家社會領域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點單位。
在國務院相關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提出,發展扶持社會組織,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開展社會組織改革試點。
7月1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紅十字事業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要求,在有條件的地方紅十字會開展社會組織改革試點。“不接地氣兒,是不少官辦社會組織的通病。”紅十字會總會有關負責人說,中國紅十字會的改革,不僅關係到自身的成敗,也是中國社會組織改革的一次“投石問路”。
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也表示,以往由政府承擔的很多社會事務,要由包括公益組織在內的社會團體來承擔。承接這些任務的社會組織也必須改革創新,加強能力建設。
與紅十字會類似,有政府背景的社會組織,甚至包括工、青、婦這類的“政府”社會團體今後也需要改革。楊團認為,紅會改革,是在為中國社會組織改革和慈善公益體制改革探路。
在上述負責人看來,作為國家運行的政府、市場、社會三個支點之一,社會領域的改革遠遠滯後,亟待發力並破題。“紅十字會作為一個既遵循國際人道主義原則,又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組織,其改革,有著無可替代的示範意義”。
作為社會組織,這位負責人明顯感覺到紅十字會與政府機構的不同。他說,無論是在國家機關,還是在央企,都有一套固定的工作程序,比較嚴格的層級要求,但在紅十字會內部,還能明顯感受到社會組織的靈活性。“社會組織要應對千變萬化的社會環境,如果有緊急重要的情況,每一個基層的工作人員,都能夠直接找到我們的會長或副會長。”
目前,趙白鴿和中國紅十字會的主要負責人,率隊分赴全國各省,與地方政府和地方紅會反覆溝通,遴選紅十字配套改革的試點省份。初步確定,首批試點的省級紅會,將有4-5個,既有東部省份,也在考慮西部省份;試點若順利,改革範圍將逐步擴大。
至今,具體的改革步驟,仍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地方紅會、地方政府與國家發改委之間,反覆地“磨”。
向政府收費
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而紅十字會只是參與競爭的“選手”之一,紅十字會要繼續爭取政府的資金支持,必須增強服務能力國務院《意見》提出,“逐步增加對紅十字事業的經費投入,建立並完善政府向包括紅十字會在內的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制度”。
顯然,政府購買是針對所有社會組織,而紅十字會只是接受遴選的“選手”之一,紅十字會要繼續爭取政府的資金支持,必須增強服務能力。
應急救護,目前是紅會的三大核心業務之一。
而據數據顯示,歐美國家,50%左右的公眾掌握基本應急救護技能,在我國,這個比例低至不足1%。不少偏遠城市、鄉鎮,群眾接受急救培訓的比例,更是低至零。
中國紅總會賑濟救護部部長王平很了解國際上對紅十字應急救護培訓的通行“消費”方式,主要是政府購買服務,募集社會資源,受訓者個人支付一定的培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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