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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7日,事件中殞命的陶衝在變壓器箱邊的封閉空間裡。 |
據媒體報道,11月16日清晨,5名男童被發現死於貴州省畢節市城區內的一個垃圾箱中。有人分析,因近幾天畢節市天氣寒冷,這5名男童可能是躲進垃圾箱避寒,結果卻因窒息而“悶死”。而警方的初步調查和勘驗顯示,5名男童的死亡與一氧化碳中毒有關,垃圾箱中也發現了生火取暖的痕跡。目前已基本確定死者中有3名小孩是當地七星關區人。
5名正當花季的兒童,以蹊蹺的方式慘別繁華盛世,這對於一個人道社會而言無疑是一出悲劇。雖然警方已經初步排除了他殺可能,但這起死亡事故仍然不能定性為單純的“意外”。最讓人困惑的是,多名男童結伴流浪、夜不歸宿,當地公安機關為何沒有接到報警而展開搜尋?他們曾被發現在拆遷工地上游玩和住宿,又為何沒有人向有關部門報告,從而及時展開救助?從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和行為能力考慮,家長的疏忽大意、社會的冷漠麻痹和政府部門的消極怠惰,顯然都在男童死亡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由於流動人口數量龐大、家庭形態不完整、政府及社會救助不完善等原因,流浪兒童現象已經成為我們社會一個日趨嚴重的問題。儘管流浪兒童數量目前尚沒有準確統計,但根據有關部門估計,其總數可能達到了數十萬之多。這些未成年人暴露在有效監護之外,生活得不到保障,其合法權益也得不到維護,隨時面臨人身侵害的危險,有的甚至淪為犯罪團夥的工具。畢節5名流浪男童之死,以最極端的方式揭示了流浪兒童的生存境遇。
流浪兒童數量之所以居高不下,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沒有形成一個系統而高效的救助體系,無法為窒悶中的流浪兒童提供足夠的氧氣。首先是有關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還比較籠統,相關法律責任既不夠具體,也缺乏強制性,嚴密的救助保護程序遠遠未能形成。有關兒童監護權變更的法律規定受傳統觀念影響和現實制約,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實。各級政府在流浪兒童救助方面的能力還有待提高,主動救助的觀念還沒有牢固樹立。當流浪兒童出現的時候,既沒有強制報告制度以固定有關信息,也沒有第一責任人牽頭實施救助,隨機性、有選擇性的保護工作遠遠未能覆蓋流浪兒童群體。雖然地方上普遍建有兒童福利機構,但容納能力有限,收養門檻很高,無法為救助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