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甘肅省民樂縣檢察院近日對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非法拘禁他人的劉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法制網報道,2012年9月9日12時30分許,在國道227線民樂縣境內,一輛小車與二輪摩托車側面相撞,造成摩托車駕駛人劉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作為劉某的親屬先後趕到現場,以找肇事司機為由,對鄭某某的朋友楊某某、張某等人進行毆打並讓張某為死者下跪燒紙。15時許,劉某某等人將死者屍體從路基下的樹溝內抬至國道227線,聚眾將國道227線堵塞。當公安幹警接到報案後趕到事故現場制止時,劉某某等人又圍攻、辱罵、撕扯辦案民警。後劉某某等人發現有些車輛仍從鄉村道路通過時,便將死者屍體抬至國道227線的馬營墩、玉帶十字路口,並坐在國道中間不讓過往車輛通行,致使國道227線完全中斷。至到17時30分,在公安民警和鄉政府工作人員的勸說下,劉某某等人才將屍體抬下國道,至此時,阻礙交通已長達2個多小時。
當晚21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以索要賠償款為由,將在現場幫忙的楊某強行帶到冰溝村拘禁。當晚11時許,鄭某某的朋友楊某某等人到冰溝村商議賠償事宜時,又被劉某某等人非法拘禁,在拘禁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先後對楊某某等人進行毆打、辱罵、強迫三人在院內冒雨下跪。至到9月10日晚10時,又將肇事車輛所有人楊某某非法拘禁。至到9月11日15時,死者家屬與肇事者家屬就死者善後賠償達成協議後,楊某某等人才被犯罪嫌疑人劉某某等人放回。期間,楊某某等人分別被非法拘禁37小時、41小時、36小時、15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