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權力關進“籠子”裡
【報告摘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
各方評說
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與以往的權力制約監督理論相比,十八大報告在權力制約監督問題上提出了許多新論述,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思路更清晰。特別強調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清晰地提出了用制度制約監督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新思路。
二是目標更全面。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其目標不再只是強調單一的監督制度,而是要構建全面系統的權力制約監督制度體系。
三是主體更明確。進一步明確了權力制約監督的主體是人民。
四是定位更準確。權力制約監督的要義在於執政者是否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中山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黨史黨建研究所所長、教授郭文亮
缺乏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
●近年來出現的各種腐敗案件一再證明,缺乏有效制約的權力是危險的,是導致權力濫用的根本原因。黨內監督和行政監督對於制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無疑具有重要意義。有效的司法監督同樣不可或缺。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馬懷德
●十八大報告關於法治建設有許多新思想、新論述。比如,突出對公共權力的制約。十八大報告以專門段落闡述了“建立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體現了我黨對法治功能認識的新水平。分權並形成制約,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是法治得以實現的表現之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
機制透明了 權力制衡了
●保持黨的純潔性,反腐倡廉,黨需要採取措施。對人的行為約束有兩條,一是價值、二是規範。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高新民
●人民參與了、機制透明了、權力制衡了、黨帶頭了,依法治國就能有效推進,腐敗就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黨的執政地位就將更加牢固。
——公益律師佟麗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