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確剔除物價
五年收入倍增的目標,意味著每年增速要達到15%左右。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西部經濟研究中心劉成玉教授告訴本報,每年增長15%,如果是以現價是可以達到的,但如果像GDP一樣,以不變價來計算,則很難達到。
最近“28省市居民收入跑贏GDP”的消息,就是建立在GDP扣除物價因素,而居民收入未扣除物價因素的基礎上。一旦居民收入扣除物價因素,大部分省市居民收入都無法“跑贏”GDP。
例如,廣西前三季度城鎮居民實際可支配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後僅增長9.7%,低於GDP 11.2%的增速。陝西城鎮居民收入扣除價格因素後實際增長10.8%,低於12.7%的增速。
央行統計司司長盛鬆成日前給本報撰文指出:“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也是指扣除價格因素後的不變價城鄉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而從各省市已制定的“收入倍增計劃”中,僅有少數地方明確剔除了物價因素。
例如江蘇省的倍增計劃要求,以2010年為基數,剔除價格因素,到2017年實現居民收入倍增,並提出要突出農民、企業職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難家庭“四個群體”增收,拓寬就業、創業、投資、社保和幫扶“五大增收渠道”,促進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普遍較快增加。
多數提出五年倍增的省份則未明確是否已經剔除價格因素。記者昨日致電部分省份發改部門詢問,不過未得到正面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