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黑色的一天,當天上午7時許,患有癲癇病的男子閔擁軍持刀,在河南光山縣陳棚村完全小學砍傷22名學生。截至目前,7名學生因傷重轉院。
這起校園傷害案,帶給你我深沉的痛感:在我們的倫理鏈條中,“愛幼”是至關重要的一環,孩子的懵懂弱小,總能喚起你我的保護欲,他們的純真世界,本不該浸染上冰冷的血色。呵護孩子成長,是社會的公共責任所系,也是對制度良心的測探。
可現實中,兒童因缺乏自我保護能力,又能牽引輿論神經,極易成為少數人心智失衡、極端表達的被傷害對象。因而,怎樣讓孩童免受傷害,將他們置於縝密的保護網中,是攸關制度設計、倫理自覺的嚴肅命題。
只不過,指向孩童的暴力,總是猝然而至。儘管近些年來,為避免校園血案,政府採取了許多強力舉措,輿論進行了多方位審思,都著眼於對校園安全的切實保障,但遺憾的是,某些細節性的執行疏漏,很可能成毒手突襲的可乘之機。
光山這起慘案中,行凶者是名精神病患者,當其潛在的暴力傷害傾向在非理性狀態下,演變為孩子的劫難,“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事發驟然,令人唏噓。但再怎麼說,孩子不應處在社會保護的“裸露層”。若預防機制起效,臨時預警、及時防護也被激活,或許孩子受到的外在傷害會少得多。
還原慘案真相,不難發現案發時的多重疑點:如涉事校園“不設防”,行凶者能輕易進入校園,在歷時不短的施暴過程中,既沒安保人員及時制止,也無教師做應急性疏導。早在2010年,中央就曾要求各地學校加強安保,組織專門人員治安巡邏,可這在案發小學完全被架空。正因安保措施匱乏,從“闖校園”到“砍學生”的危機演變,才未遇阻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