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情況
“社區養老可由企業運營”
儘管運作模式不同,對外也有不同的名稱,但在北京的老齡工作中,社區養老助老服務機構,有一個統稱,叫做社區托老(殘)所。據北京市老齡辦統計,至今,全市城鄉已先後建設社區托老(殘)所4397個。但是,因運營主體不明,居委會又缺乏專業的服務和人員,部分托老所閑置,多數托老所混同於社區活動站,為老服務功能尚未完善。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昨日告訴記者,社區養老服務的市場,剛剛浮出水面,缺乏市場規範,需求也不明顯。“政府的責任,首先要把標準制定出來,給市場一個準確的定位。第二,要給扶持政策,培育專業化的隊伍,把服務做進去,讓老人體會到,社區裡提供的養老服務,確實是生活和身體需要的,而且離家近,經濟上也能承受。”李紅兵認為,社區托老所作為社區的“為老服務”基礎設施,應由政府協調空間,投資建設。但要讓社區托老服務準確對接老人需求,應交由社會力量——企業或社會組織運營。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福利處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正在加緊研究社區托老所的身份和定位,爭取盡快對社區托老所給予明確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