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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個人隱私保護須有前提
http://www.CRNTT.com   2012-12-27 14:46:50


有網民曝光廣州番禺區城管局政委蔡彬及其妻兒名下擁有21套房產
  廣州番禺區城管局有22套房的“房叔”蔡彬被網絡舉報之後,“房叔”涉嫌腐敗被查,但媒體報道,洩露“房叔”房產信息者被撤離崗位並記過,此處理隨即引發輿論熱烈反響。

  輿論的一大疑惑是,在被曝光的腐敗官員尚未得到處理的情況下,反而對“爆料人”進行追責,它是否意味著否定了網絡反腐所賴以生存的根基?過去,這樣的擔憂一直存在,舉報信息一旦被證實,人們不會期待負責反腐的政府部門表彰協助反腐的公民,而是看能否有效保護爆料人。故此次廣州對洩露信息者的處分,被部分專家視為“一種明顯的打擊報復”,讓人擔憂。

  至於民間說其可能是表態,或者多為猜測。

  民眾習慣以一種目的決定手段的思維看待各種網絡爆料,只要目的是善意的,手段的陰暗就可以忽略不計。很多人帶著這種樸素的正義感參與到網絡反腐,當然,在這樸素的正義感背後,有觀點也認為它所依據的乃是現代政治倫理規範,即官員個人隱私一旦涉及到公共的利益,必須接受民眾監督,公開其個人信息。

  與之相對的,有種針鋒相對的觀點認為,披露個人隱私繼而完成反腐的行為不符合程序正義的要求。儘管反腐敗是當前中國社會的頭等大事,但如果不能在程序上防止意外的傷害,而是以惡制惡,其後果未必可持續。

  網絡反腐不止一次陷入這樣的糾結,自廣州“房嬸”房產被證實為個人合法財產伊始,網上即出現很多糾偏的聲音,對這種以反腐為名揭發個人隱私的行為痛心疾首。隱私保護與服務於公共利益的反腐事業,雙方似乎難以兼得。

  這種糾結背後的兩種訴求:反腐和隱私保護,顯然理應成為中國社會為之奮鬥的目標。事實上,稍加辨析就能發現,民眾此次對廣州處理洩露信息者之所以大惑不解,除了此前的爆料行為本身達到了正義的目標,其背後還隱藏著一個基本的事實,即儘管官方的行為有著清晰的法律依據,以保護公民隱私之名自圓其說,卻難免給人以選擇性保護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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