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中國青年報報道,2012年12月25日,甘肅省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原局長、黨組書記顔承魯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收受千萬元賄賂,獲無期徒刑。
從案情看,除直接收受錢款等常見腐敗手法外,顔承魯的案情中的一個細節尤其受到關注——他成立了一家新出租車公司,然後控制了51%的股份,暗中當上了“老總”。
近年來,蘭州出租車運行亂象經常見諸媒體,尤其是今年5月初的停運事件,更是轟動一時。雖然停運的導火索是因為出租車加氣難,但其間暴露出了該行業許多的深層次問題,如出租車單雙號限行、繳納高額份子錢、黑車橫行等,作為行業管理部門,交管局難辭其咎。
停運事件發生幾天後,顔承魯突然被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帶走,5月17日,即被刑事拘留。
對顔承魯的庭審長達3天,公訴機關展示的系列證據,完整展現了一個局長直接插手出租車運營業的始末。官員利用手中的管制權力,到出租車這一公共事業中分得一塊肥肉,這正是我國各地出租車行業問題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
在新出租車公司中占51%的幹股
2005年底,蘭州市引進建設吉利蘭州汽車生產基地。為支持吉利汽車蘭州生產基地的發展,蘭州市政府成立了“蘭州市出租汽車報廢更新工作領導小組”,顔承魯擔任領導小組的副組長,蘭州市政府要求工作領導小組將吉利遠景車投放到出租車行業。
在此要求下,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由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籌建以吉利車型為主的出租汽車公司,車輛規模為350輛。其中市政府增加出租汽車指標200個,另外150個指標從扶優扶強指標中劃撥。
判決書稱,2008年底,當蘭州市交通運輸局向市政府申請新增200輛指標獲批後,顔承魯未經交通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僅與時任副局長的杜明飛、蘭州奔馬汽車出租有限公司董事長金寬榮、蘭州海洋汽車出租有限責任公司楊光停,在其辦公室內就協商決定,用350輛吉利出租車組建“蘭州東方汽車出租有限公司”,奔馬公司另外拿出50個報廢出租車指標,海洋公司拿出30個報廢出租車指標,其餘70個指標從其他公司報廢出租車指標中調劑。
資料顯示,奔馬公司是蘭州出租車行業的“老大”,擁有1300多輛出租車,占蘭州市場份額的19.1%。
對於東方公司的股權結構,顔承魯是這樣“分配”的:顔承魯以其妹夫“袁海”的名義占有51%的股份,折合車輛為180輛。奔馬公司占20%股份,海洋公司占14.5%股份,金寬榮將分給杜明飛的14.5%股份以“周小軍”名義注册,“袁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奔馬公司和海洋公司繳納注册資本,並由奔馬公司具體辦理公司注册登記和公司的運營。
2009年1月,東方公司登記注册後,從銀行貸款5000萬元用於購置車輛,然後正式開始運營。
袁海和周小軍後來都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時證實,他們只是東方公司掛名的法人和股東,實際上沒有出資,也沒有參加公司的運營活動。
就這樣,一家由交通運輸局局長幕後操控的出租車公司面世了。但經營才一兩年,事情有了變化。
據《瞭望東方周刊》報道,蘭州市紀委一位幹部稱,顔承魯早就被紀檢機關注意上了。2010年,交通局的另一下屬部門交通運輸管理處有幾名幹部因違規辦證被紀委調查時,紀委當時就已經發現了顔承魯、杜明飛等人涉嫌貪腐的線索。當時因證據不足沒有立案,相關線索與當時已經確定的運管處案件一並移交檢察院。
可能是聽到了風聲,顔承魯開始尋求“脫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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