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同開發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在何處進行?要開發甚麼能源?要由誰參與?因為迄今為止,彼此間互信不足,沒有任何一國願意開放在其所認定的主權所有範圍內進行共同開發的標的,南海海域內重疊主張的爭端區也因為各方堅持,而無法進行共同開發。當前雖然各方透過各種的政策作為,彼此陷入僵局、相互不退讓的情形是將越演越烈,也因此尋求解套的努力一直都在進行中,沒有一方願意為此演變成衝突。這也讓重新檢拾過去推動共同開發構想的努力受到更多的支持。
最具體的作法是標定彼此可以接受的區塊,開放各國石油公司一同參與投標開發,形成一種共同利益,或能有助於建立彼此的互信。
面對南海情勢的緊繃與壓力,台灣必須要有嶄新實力作為,光是靠著因循過去幾十年來的外交聲明抗議顯然已經是不痛不癢的作為,想要利用國際道德壓力訴求和平,以爭取有利環境也顯得過於天真。當前整個南海形勢已經相當明確,沒有積極作為的國家就無法佔據有利的談判位置,這就是為什麼東協聲索國正在積極擴張強化實力,並運用多面向的策略爭取權力的原因。
從台灣的利益思考,到底台灣應該投入何種作為呢?積極作為會有甚麼政策效益呢?如果持續不作為,台灣是否還有機會挽回在南海的頹勢?面對南海新形勢發展,再次導向共同開發的階段和預備進入行為準則談判,台灣應該做何準備和因應作為呢?十年前中共與東協談判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台灣被排除在外完全無法置喙,但因為台灣擁有南沙太平島,戰略位置處於南海爭端的核心點,無可逃避也無需避諱。現在如果中共與東協再次進行談判規範南海內的各種行為,這是不是符合台灣家利益?台灣要如何因應?是否仍然如過去一般重申傳統政策立場便了事?如果還是僅片面附和談判結果,台灣如何維護“國家主權”權利?同時,深入爭取南海的權利後,無可避免的會碰觸到兩岸共同主張南海主權權益的事實,台灣要如何釐清兩岸關係的分離程度?還是就由此進入政治議題的討論?
(四)結語
為因應新形勢,台灣應該嚴肅面對新發展趨勢,預作準備。果若此,現階段可能的政策建議途徑有二:
一、台灣政府儘早研擬準備加入各種雙邊和多邊共同開發的機會與作為,掌握住當前各方開始重新醞釀共同開發的可能時機,啟動積極政策連結大陸和各聲索國,共同就南海石油、天然氣及其他資源,尋求共同開發機會。尤其台灣主張南海的主權,在主權領域範圍內,早該進行能源探勘開發;就算是因此而引起國際糾紛,也要在所不惜繼續推動向前。因為當前在南海的外交形勢中,能夠引起爭議就是台灣參與南海的唯一途徑,也是爭取權益極為重要實質的外交作為,光想依靠著道德勸說和唱高調的做法一點也行不通,也是自欺欺人的說法。目前大陸中海油與台灣中國石油公司已經在東沙島南方潮汕盆地聯合探勘多年,具有充分合作經驗與默契。故在探討新階段合作案時,應該嘗試將眼光投向南海的南部海域,尤其是鄰近南沙群島周遭—-以禮樂灘為中心一帶富含油氣區,此時用經營的策略眼光,以太平島為中心,構築足夠的實力和基礎,不僅透過探勘石油天然氣,同時也可提升台灣南海的具體經營作為。
目前由於中國大陸與越南和菲律賓的雙邊關係,都因島礁歸屬和海域管轄問題陷入直接對抗和摩擦當中,雙邊還未正式就解決這些問題進行對話,糾紛都還沒正式解決。因此,短期間仍不易直接碰觸到共同開發計劃問題,為求台灣不再在共同開發計劃上落於人後,台灣需要積極探求爭取各方合作的構想與計劃。爭取主動權,應積極爭取透過兩岸石油公司的合作為基礎,再擴大邀請其他聲索國一同進行共同開發。
然而,探討這些實質性的問題,還是需要回歸到最根本的基礎:落實經營南海方略,包括:充分運用機場跑道、構築具有戰略性的跑道和碼頭、增強實際駐守的兵力、提升防衛能力、充份調整台灣軍事戰略部署,將太平島周邊納入台灣戰略防禦空間。
二、增加連結兩岸在南海的互動與合作,落實共同開發南海能源與資源,同時將南海合作問題提升到兩岸互動的平台中。由於在南海行為準則談判中,截至目前為止,台方在外交上並沒有任何角色,東協一向也不以台灣為南海問題交涉對象,故為爭取台灣外交空間和參與南海事務,台方在此時應加強透過兩岸關係的連結中尋找兩岸共同的諒解,建立兩岸在南海共同利益,而進一步突破過去長久以來台方外交上的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