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近日,河南蘭考縣“愛心媽媽”袁厲害開辦的一家民間孤兒撫養機構中的一場意外火災,導致七名兒童罹難。此事引發了各界對我國孤兒救助、收養制度的廣泛關注。
國際在線報道,1月4日,河南蘭考一場火災奪去了7名孤殘兒童的生命,這場火災不但讓公眾看到了“愛心媽媽”袁厲害式的收養困局,也將中國孤兒救助體系推到了風口浪尖。在回應本台記者關於孤兒救助存在的問題時,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兒童福利處副處長鄒明明女士坦陳,我國兒童救助保護體系尚不完善,多數縣市還沒有專門的兒童福利機構:“我國兒童救助保護體系尚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還有待修訂;孤兒和棄嬰的發現、報案、救治、移送這一樣一個網絡體系還不夠健全;多數的縣(市、區)沒有專門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家庭缺乏相應的補貼和支持,可能造成棄嬰尤其是殘疾患病棄嬰現象的發生等。”
民政部統計的數字顯示,我國現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即“孤兒”)有61.5萬名,而這個數字每年都會變化,也會有一批被收養的,還有孤兒成年後不在統計之列。其中,由民政部門舉辦的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有10.9萬名。這部分孩子是查找不到任何監護人、監護人無力撫養或未被家庭收養的孤兒、棄嬰,絕大多數患有疾病或殘疾,兒童福利機構為他們提供撫養、康復、醫療、特教等照料和福利服務。
而對於由個人和民間機構撫養的孤兒,鄒明明表示,民政部將積極引導慈善資源和社會捐贈,提高養育條件。
“在實踐中社會上一些愛心人士和民間機構出於善意和愛心主動收留撫養一些孤兒、棄嬰。一些撿拾人發現了孤兒、棄嬰後也沒向公安部門報案,就向這些集中收留孤兒的個人和民辦機構來送,有的漸漸形成規模。對這類個人和機構,如果與民政部門合辦,由民政部門履行監護責任,這樣辦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能滿足個人和民間機構的願望和要求。同時民政部門通過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或者給機構提供養育、特教方面的指導,積極引導慈善資源和社會捐贈,幫助其解決困難,提高養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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