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輿論關切,政府部門躲和拖行不行?
“唯一可行的辦法是及時、正面回應,不可心存僥幸”“有足夠的誠意、有改進的行動,輿論是會給予肯定評價的”
目前,政府部門在信息公開、回應輿論關切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就整體狀況而言,與滿足公眾的期盼還有一段距離。在信息公開方面,政府部門與公眾是不對稱的,尤其是在一些突發事件中,被動公開多,主動公開少,公開的範圍、程度還不到位。
浙江省社會科學院調研中心主任楊建華認為,信息公開是政府部門必須承擔的職責。要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建設陽光型服務型政府,輿論監督是重要一環,信息不公開如何監督?
“在公眾參與國家事務熱情如此高漲、新媒體如此發達高效的現實中,一旦發生突發性重大事件,有關政府部門如果不及時公開信息,就很可能遭遇‘輿論倒逼’。隱瞞、遮掩、封殺、躲避,只會激起或助長猜測。唯一可取的辦法是,盡快公開相關信息,講實情,講真話,不可心存僥幸,不可無視民意。”丁柏銓說。
實際上,遠在2003年的非典事件中,中央政府採取的信息公開舉措,已經顯示了突破傳統思維模式的努力。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信息披露的詳盡及時,不僅折射了社會的進步,也反映了政府對公眾的充分信任,這對贏得民心、眾志成城克服困難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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