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與輿論實現良性互動,尚任重而道遠
“應認識到,信息及時公開,有利於社會穩定”“媒體也應立足解決問題,不可惡意炒作”
與輿論良性互動,有些政府部門需要扭轉觀念。
丁柏銓認為,以往有些領導者、管理者習慣於封鎖負面信息。在全媒體時代,如果依然沿襲這樣的做法,往往會比較被動。根本良法是主動、及時、充分地公開信息。這些需要從理念上認識到,信息的及時、充分公開有利於社會穩定。另外,對公眾應該有足夠的敬畏。有些部門工作人員“怕給領導找麻煩”,從而推諉躲避,這是對領導的敬畏,但缺乏對公眾的敬畏,不把公眾的知情權當回事。
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楊建華認為,一要加大法制建設,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所積累的經驗的基礎上適時、及時地將其上升為法律,制訂“政府信息公開法”;二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增加一些更具有操作性的細則,對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漠視群眾訴求的單位和個體要依法追究責任;三要對因政府信息不公開而受到利益或身心傷害的群眾實施司法救濟。
“媒體也應立足於解決問題,推動進步,不可惡意炒作。”丁柏銓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