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團2 丈夫的叔叔是官員,不在回避範圍之內?
董海濤的父親是工商局普通幹部,母親是中學退休教師;丈夫是其高中同學,在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做一名副科級幹部,公公是一個區公路段的職員,婆婆已故。
但丈夫的叔叔劉明柱引發了關注和爭議。劉明柱2004年之前在丹東交通局工作,之後調往省交通廳做副廳長,繼而轉任省水利廳副廳長。網友質疑董海濤靠親戚關係晉升。
對此,東港市委組織部工作人員介紹,2012年8月,幹部考核組在遼東學院外事處考察時才發現這一情況。“組織部也很慎重,經過認真研究,對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的第53條,丈夫的叔叔這個親戚關係,確實不在回避範圍之內。”
《人民日報》報道稱,記者查閱了關於《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若干問題的答覆意見(二),董海濤和劉明柱不符合直系、旁系血親關係,該文件對近姻親的解釋是“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以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通俗一點說,即公公婆婆、岳父岳母、連襟、親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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