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民衆在新德裡手持燃燒的蠟燭,悼念因惡性輪奸案不治身亡的女學生。 |
中評社北京2月27日電(評論員 彭念)在黑公交輪奸案的陰霾尚未散去之際,印度再度傳出惡性強姦案醜聞。據報道,2月10日晚,一名6歲女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西南部卡帕希拉區遭到綁架、強姦和虐待,身受重傷,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這再次將印度——這個最大的民主國家置於媒體聚光燈之下。很多人都發出了這樣的疑問:為何在印度政府屢下禁令,痛懲強姦犯罪的背景下,印度仍接連發生強姦案呢?有可能制止這種罪行嗎?本評論員認為,懲罰力度不夠以及印度婦女地位低下是導致印度強姦案頻發的主要原因。在這兩大因素尚未發生顯著改變的情況下,強姦罪行在印度仍難以徹底根除。
執行力度不夠
印度對於強姦犯罪的處罰大體上分為兩種:一種是強姦12歲以上的女孩子;一種是強姦12歲以下的女孩子。二者的處罰力度是不一樣的。先來說第一種,處罰措施是處以不少於7年的監禁,情節嚴重的可以延長至10年,甚至終生監禁。但如果有合適的理由,法院也可酌情減少刑期,也就是低於7年的刑期;這其中有一種特殊情況,那就是強姦自己的不低於12歲的妻子,處以2年刑期或者罰款或者既處以2年刑期也罰款。強姦12歲以下的女孩,強姦犯必須處以10年以上的監禁,甚至終生監禁以及罰款。當然,如果有合適的理由,法院也可酌情減少刑期,也就是低於10年的刑期。
從法律層面來看,印度對強姦犯的處罰力度並不低,但法院減少刑期的理由並沒有量化。在此背景下,執行人員包括法官、警察完全可以通過收受賄賂來減輕強姦犯的刑期,甚至免除懲罰。而在印度這種情況確實很普遍,尤其是那些官員及有權勢的強姦犯。印度近期爆出有部分議員曾有過性侵女性的經歷,即顯示出印度政府官員對於法律的執行力不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