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予農民平等國民待遇
記者:文件指出,要用5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有何重要意義?
王慧軍:長期以來,城鎮居民的個人資產已得到認可,但是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權以及其他一些資產權益一直沒有得到認可,不能抵押、不能交易,金融資本難以進入,發展資金短缺成為農村發展的瓶頸,甚至還出現農村資金大量流向城市。實際上是農民的基本權利沒有實現。沒有實現農民的基本權利就等於農民還沒有國民化,也就是說農民沒有得到平等的國民待遇。一旦完成土地承包權、宅基地權以及其他一些資產的確權,就等於解決了農民的平等國民待遇問題,等於從根本上解決了歧視農民的問題,這是此次文件中最大的一個亮點。
記者:給農民平等國民待遇,是不是說農民和其他職業不應該有差別?
王慧軍:是。農民、工人、商人、幹部是一種職業分工,不是等級差異,素質最差、地位最低的人從事農業生產,這樣永遠也實現不了農業的現代化。農業也需要有專門的人才來從事生產與經營,也就是農民也應該成為職業農民,才能滿足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
記者:文件要求加快推進徵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合理制定補償標準,是否意味著農民在土地溢出值中可以獲得更為公平的分配價值?
王慧軍:對。土地是農民的根,是農民的最後一道生活保障線。不能掠奪農民在土地上的收益權利,否則農民國民化就沒有了資本。
長期以來在城鎮化和國家基本建設徵地中,土地的溢出值遠遠大於給農民的一次性補貼,這是制度上的不合理。我們在徵地時,應該讓農民參與級差地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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