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去年頻發的“房叔”、“房姐”事件,讓市民對個人住房信息的關注陡然升高。市民能否查詢到其他人的住房信息?18日,記者從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了解到,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青島一直執行住建部頒布的文件標準,“以人查房”行不通,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的,僅限於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
半島都市報報道,“查閱房產信息,不能以房地產權利人為檢索條件進行查閱。”18日下午,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說,據介紹,對個人住房信息的查詢,島城一直執行住建部2006年出台的文件要求,這意味著,不能用業主姓名檢索房產信息。
記者注意到,根據住建部2006年出台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對房屋權利的記載信息,單位和個人可以公開查詢。“但所查的住房信息,只涉及到住房的自然狀況等。”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解釋說,所謂的自然狀況,包括房屋的坐落、面積、用途等,以及房屋權利狀況(所有權情況、他項權情況和房屋權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記機關記載的其他必要信息。
據介紹,如果要以房地產權利人為條件查閱房產信息,除非是公檢法系統辦案所需,需要走法律程序,可以據此查閱到房地產權利人全部的房產信息情況。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稱,即便是交易中心內部,能通過姓名查房產的權限,很少有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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